東方網記者毛麗君、魯琳1月13日報道:今天上午,備受關註的上海寶山槍擊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
  下午庭審開始後,警方證人上海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嚴某出庭作證,經鑒定範某所攜帶的子彈均為有效子彈,完全符合發射條件。而在此前的庭審中,範某曾稱自己的子彈過了有效期,有些已經3、40年了。
  對此,專家鑒定表示,子彈是否有效和子彈的有效期無關,而範某還是堅持要根據有效期認定。
  (原標題:範某稱所持子彈已過期 專家:符合發射條件與保質期無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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