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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廣州3月25日電 (索有為 陳啟任 韋磊)廣東省檢察院25日公佈了“2013年度廣東全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‘十大精品案件’”,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受賄案、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局長、政委蔡斌受賄案均上榜。
  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羊光波介紹,從2005年起,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每年都會組織“十大精品案件”評選活動。羊光波稱,評選的案件在廣東乃至全國具有較大社會影響,辦案質量高,偵查行為規範,偵查能力突出,也能對檢察機關反貪偵查工作起到一定的示範作用。
  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受賄案一案中,羅蔭國利用職務之便,受賄共計人民幣862萬元、港幣1318萬元、美元40多萬以及豐田牌轎車一輛(價值人民幣35.5萬元)、房產一套(價值人民幣51萬元);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共計人民幣2565萬元、港幣2823萬元。2013年7月3日,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,判決羅蔭國犯受賄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,判處有期徒刑九年;決定執行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  羊光波表示,羅蔭國受賄案中,主要犯罪人地位特殊,社會關註度高,社會影響面廣,該案的成功辦理,也整肅了茂名地區長期以來形成的貪腐現象。羊光波稱,“房叔”蔡斌一案經媒體曝光後,偵查部門也迅速反應,與廣州市番禺區紀委密切合作,成功查辦了案件,回應了媒體與社會的疑慮。
  羊光波稱,新的一年,廣東省檢察機關將主動出擊、有案必辦,“老虎”“蒼蠅”一起打,保持打擊貪污賄賂犯罪的高壓態勢。(完)  (原標題:粵反貪部門評選年度“十大精品案件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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